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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和典权的关系是怎么样的?有关典权的法律法规有什么?
典权与质权关系
第一 ,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关于典权的性质,学者大都认为其为用益物权而非担保物权。
第二,在法律地位上 ,典权不依赖于其他权利而存在,属于主权利和独立物权,而质权以被担保的债权存在为前提,故其属于从权利 。
第三 ,在对标的物的使用上,典权人于不损害典物的性状之范围内,得为自由使用和收益 ,甚至可以改变典物的用途,也可以将典物出租或设定抵押。
第四,在我国 ,典权物件只能是适用于不动产,而质权不能为不动产。
《民法通则意见》第120条的规定:典期届满时,当事人可自由约定延长典期或增减典价;承典人不得要求出典人高于原典价回赎;以合法流通物作典价的 ,应依回赎时市场零售价计算;典物的风险负担归出典人,但典价风险由双方分担 。
在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有关于典权的法条吗?应该是一个理论概念 ,教科书里有,制定物权法时有争议,但物权法最终没有采纳这一概念,根据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法没规定的就没有
质权和典权的区别?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 ,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式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押财产。出质人也可以将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仓单 、提单等财产权利出质 ,这时质权称为权利质权 。
所谓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拥有者有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房屋典当是指承典人用价款从房屋所有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权利的行为。
承典人与出典人(房屋所有人)要订典契,约定回赎期限(即存续期),一般期限是3年到10年不等 。到期由出典人还清典价 ,赎回房屋。
典价无利息,房屋无租金。典契中一般规定,到期不赎的 ,由承典人改典为买,也可经双方协商,续期再典 。承典人除占有房屋供自己使用外,在典权存续期内 ,还可以将房屋转典,或出租给他人,并且可以典权作为抵押权的标的物。
中国的法律法规是怎么样的按照法律渊源 ,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 *** 部门规章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与房屋产权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这是房地产的四个基本法律。
物业纠纷法律法规是怎么样的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第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援:
(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
(二)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 、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
前款所称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 、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援。
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 ,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 、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 、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援。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 ,擅自扩大收费范围 、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援 。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援。
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援。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
第七条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 ,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援。
第八条 业主大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程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援。
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
第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援。
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的,按照本解释第六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 ,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援 。
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 ,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第十一条 本解释涉及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适用于物权法第七十六条 、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所称其他管理人。
第十二条 因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实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 ,以及法律 、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引起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本解释关于业主的规定处理 。
第十三条 本解释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式决定再 审的案件 ,不适用本解释。
最新颁布有关人权的法律法规大概没有吧,不知道去年12月颁布的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算不算…
=_=
花型版权取证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花型图案的版权保护,有以下几个最新的保护手段:
1、对花型设计的关键步骤进行留档储存 。
如何能证明花样的原创性 ,一直以来并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案。我们可以将在网上释出的花型保留设计时的关键步骤,这样就可以追溯到花样处于设计不同时期的状态,使得花样的设计是一个整体的过程 ,而不仅仅是一个结果,从而证明该花样的著作权。
2、采用最新的数字加密技术 。
对于在网路上展示的花型图案设计,对于展示的花样预览图 、试衣配色效果图、区域性样图以及花样设计原始档就采用了最新的数字加密保护技术 ,只要是来源于原作者的,我们将能够通过识别软体得知。 花样数字加密保护技术能有效的保护设计师的花样作品不被冒充与盗用,如发现设计师花样作品被盗用在别的网站或其他非合法授权途径 ,设计师或该花型的合法使用客户均有能力对其进行证明以及提起诉讼。
3、将设计好并经过数字加密的花型图案设计上传到2个第三方权威的云平台上 。
将设计好并经过数字加密的花型图案设计,同时上传到2个第三方的权威网站云平台上进行备份留档,从而证明该花样真实设计创作时间。
4 、为客户提供花型图案的购买证书。
对于出售的花型图案 ,无论购买的是使用权还是买断花样,在购买成功后提供一张购买数字证书给客户并同时上传到第三方网站,以便客户万一要维权时能够有充足的证据 。
物权里的“典权”和“质权 ”是什么意思?所谓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拥有者有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房屋典当是指承典人用价款从房屋所有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权利的行为。
承典人与出典人(房屋所有人)要订典契,约定回赎期限(即存续期) ,一般期限是3年到10年不等 。到期由出典人还清典价,赎回房屋。
典价无利息,房屋无租金。典契中一般规定 ,到期不赎的,由承典人改典为买,也可经双方协商 ,续期再典。承典人除占有房屋供自己使用外,在典权存续期内,还可以将房屋转典 ,或出租给他人,并且可以典权作为抵押权的标的物 。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式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出质人也可以将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仓单、提单等财产权利出质 ,这时质权称为权利质权。
关于消费者维权的法律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民法通则》、《合同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第96条“假一赔十”条款)等。
属于当代中国法律渊源的有?
问题一:什么叫法律渊源 法律渊源是指法的源泉 、来源、源头 。作为法学的一个基本范畴,法律的渊源是一个比喻性并且极端模糊不清的说法,不同法系、地域 、国家对其均有不同的表述。法学家奥斯汀将法律的渊源理解为法律规范的效力来源;克拉克则认为法律的渊源则指法的形式。同样 ,在我国法理学界,学者们也曾在多种含义上使用过法律的渊源这一概念:
有的学者将其理解为历史渊源,即引起特定法律、法律制度、法律原则 、法律规范产生的历史事件和行为 。
有的学者认为 ,法律的渊源是法的本质渊源,即 法的根本性质,法律现象产生、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
还有学者从其它的角度理解这一概念 ,比如法律的思想理论渊源,即对一国法律制度、法律规范起指导作用的理论原则和思想体系;载入,法律的文件渊源 ,即对法律规范的权威性解释和记载的文件。目前,在我国法理学界对这一概念的理解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种观点认为:法律的渊源是法律的效力来源,包括法的创制方式和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其意义在于说明一个行为规则,通过何种方式产生 ,并且具有何种外部表现形式才被认为是法律规范,才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国家机关审理案件的规范性依据。在 此问题上 ,有的学者将这种效力上的渊源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拘束力的渊源;另一类是虽无拘束力,但有参考价值的具有说服力的渊源。
另一种观点认为,法律的渊源一般是指法律的形式渊源。其意义在于说明 ,某一规则如何产生,或者具有何种外部形式才被认为是法律规范,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并成为司法机关判案的权威性根据 。
这两种观点共同之处是将法律渊源定位于法律效力的来源,但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强调规范性根据 ,侧重的是立法层面的意义;而后者将其界定为权威性根据旨在突出法律渊源的司法意义。
2 、法律渊源的分类
由于法律渊源的含义不同,学者们对其分类的依据也响应的多种多样。综合看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
有的学者依据其载体形式将法律渊源分为:成文法渊源与不成文法渊源 。凡表现为文字形式的制定法者为成文法渊源,反之则为不成文法渊源。
有的学者依据其制定是否经过国家立法程序将其分为制定法渊源和非制定法渊源。凡是立法机关依据严格的立法程序及法定职权所制定的法律即为制定法渊源 ,反之则为非制定法渊源 。
有的学者依据能否直接援引为定罪处刑的依据将其分为直接渊源和间接渊源。凡是可以直接援引作为司法机关定罪量刑的依据的均为直接渊源,反之则为 间接渊源。
除此之外,有的学者采用美国学者博登海默的分类方法 ,将法律的渊源分为 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 。即 那些可以从体现为权威性法律文件的明确文本形式中得到的渊源为正式渊源;非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资料和值得考虑的材料,而这些资料和材料尚未在正式的法律文件中得到权威性的或至少是明文的阐述和体现。
同时,还有学者认为 ,法律的正式渊源等同与法律的直接渊源,法律的非正式渊源等同于法律的间接渊源。
问题二:法律渊源的的含义和意义? 法律的渊源(法律形式):指那些来源不同(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 *** 制定,等等)、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
作为一个法学术语 ,主要在以下三种语义上使用
1 .历史渊源。即指引起特定法律规范产生的过去的行为 、事件和法律。换句话说,法律的历史渊源是指特定法律规范与历史上出现过的行为、事件有什么联系,或从历史上某种法律中汲取了什么内容或受到什么样的影响。
2 .理论渊源 。即指特定法律规范(包括法律原则)的理论源泉。这些理论提出并论证了某种社会行为或法律原则的合理性,并得到掌握政权的阶级的普遍认同 ,成为特定法律规范(包括法律原则)的理论基础。
3 .本质渊源 。即从本质上说法律来源于什么。
法的渊源有重要意义:
首先,法的渊源是区分法与其他社会规范的一个重要标志。不是所有的社会规范都是法,只有那些由一定国家机关通过一定程序制定或认可、成为法的一种渊源的社会规范,才是法 。要把某种意志上升为法这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必须使这种意志采取法的表现形式。一般说,只有成为法的渊源的社会规范,才能成为司法机关办案的依据。了解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才能明了今天中国有哪些形式或种类的法,才能明了今天中国司法机关的办案依据主要有哪些 。
其次,法的渊源所以有不同的类别 ,是因为它们由不同的国家机关产生或认可。立法者不能制定或认可不属于自己权限范围的法的渊源。研究法的渊源问题有助于解决什么样的国家机关有权产生什么形式的法的问题 。
再次,不同的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不同的法的效力等级,研究法的渊源有助于采取适当法的形式表现不同的法的效力等级 ,有助于明确哪些法的效力高些,什么样的法具有最高效力。
最后,不同法的渊源适合于调整不同的社会关系 ,不同法的渊源亦有不同的技术特点,研究法的渊源问题,有助于立法者采取适当法的形式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运用特定立法技术制定或认可特定形式的法。
问题三:法律“渊源”是什么意思? 法律渊源即法律的表现形式,在我国,法律的渊源有:宪法、法律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 规章
问题四:法律渊源就是法律的起源吗? 法的起源又称“法的产生 ” ,是指法在历史上的形成过程。
法律渊源是指特定的法律共同体所承认的具有法律约束力或者说服力并能够作为法律人法律决定大前提的规范或准则来源的那些材料 、如制定法、判例、习惯 、法理等 。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起源的学说
(1)法不是从来就有的,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的产生经历了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
(2)在原始社会 ,社会组织的形态经历了原始群、母系氏族、父系氏族的发展,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是道德规范 、宗教规范和习惯,它们与阶级社会的法是根本不同的 。
(3)在原始社会后期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阶级的分化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问题五:什么是法律的效力渊源? 您好,
就我所学的法律而言,一般只有法律渊源 、法律效力的说法 ,没有法律效力渊源的说法。
谢谢 。
问题六:简述我国的法律渊源 法律渊源与法律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概念,也不能把法律渊源视为法律的表现形式,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的类型有: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 规章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 国际条约.国际判例
问题七:我国法律的渊源! 当代中国法律渊源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制定法形式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可分为以下几类:
1、宪法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特别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法。宪法是集中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其主要功能是制约和平衡国家权力 ,保障公民权利。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国最高的法律渊源 。宪法主要由两个方面的基本规范组成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是其它附属的宪法性文件,主要包括: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 、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国籍法 、国旗法、国徽法、保护公民权利法及其他宪法性法律文件。
2 、法律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恭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非基本法律、专门法)两类。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统称 ,如刑法、民法 、诉讼法以及有关国家机构的组织法等法律。一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种具体社会关系或其中某一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统称。其调整范围较基本法律小,内容较具体,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 。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就有关执行法律和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问题 ,以及依据全国人大的特别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4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依法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就地方性事务以及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需要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指省、自治区人民 *** 所在地的市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辖区内有效 。
5、规章国务院各部 、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和较大的市的人民 *** 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称规章。内容限于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6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其适用范围是该民族自治地方。
7、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行政管理权 、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特别行政区同中央的关系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但特别行政区享有一般地方所没有的高度自治权,包括依据全国人大制定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享有的立法权。特别行政区的各类法的形式 ,是我国法律的一部分,是我国法律的一种特殊形式。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也是我国法的渊源 。
8、国际条约和行政协定国际条约指我国与外国缔结、参加 、签订、加入、承认的双边 、多边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性质的文件(国际条约的名称,除条约外还有公约、协议 、协定、议定书、 *** 、盟约、换文和联合宣言等)。这些文件的内容除我国在缔结时宣布持保留意见不受其约束的以外 ,都与国内法具有一样的约束力,所以也是我国法的渊源。
行政协定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 相互之间签订的有关政治、经济 、贸易、法律、文件和军事等方面内容......>>
问题八:法律渊源中的“渊源”指的是什么? 法律渊源是指法律的表现形式,当然这里的法律是广义上的 ,主要表现在各国家机关根据其权限范围所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之中 。例如民法,在我国它的渊源包括:宪法民事法律(基本法律,狭义上的法律)国务院发布的民事法规、决议和命令(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司法解释)国务院各部委依据法律 、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此外 ,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并不承认判例的效力,所以判例不是我国法律的渊源
法律的渊源(法律形式):指那些来源不同(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政府制定,等等)、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当代中国法律渊源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制定法形式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可分为以下几类:
1 、宪法
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特别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法。宪法是集中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 ,其主要功能是制约和平衡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是我国最高的法律渊源。宪法主要由两个方面的基本规范组成,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是其它附属的宪法性文件,主要包括: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 、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国籍法 、国旗法、国徽法、保护公民权利法及其他宪法性法律文件 。
2 、法律
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即狭义的法律,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非基本法律、专门法)两类。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统称,如刑法、民法、诉讼法以及有关国家机构的组织法等法律 。一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种具体社会关系或其中某一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统称。其调整范围较基本法律小 ,内容较具体,如商标法 、文物保护法等。
3、最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就有关执行法律和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问题,以及依据全国人大的特别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
4、地方国家机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是指依法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就地方性事务以及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执行法律 、行政法规的需要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 ,指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 。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辖区内有效。
5、规章
国务院各部 、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称规章。内容限于执行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 、经济和文化的特点 ,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其适用范围是该民族自治地方。
7、特别行政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特别行政区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 、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同中央的关系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但特别行政区享有一般地方所没有的高度自治权,包括依据全国人大制定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享有的立法权 。特别行政区的各类法的形式,是我国法律的一部分 ,是我国法律的一种特殊形式。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也是我国法的渊源。
8、国际条约和行政协定
国际条约指我国与外国缔结、参加 、签订、加入、承认的双边 、多边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性质的文件(国际条约的名称,除条约外还有公约、协议 、协定、议定书、宪章、盟约 、换文和联合宣言等)。这些文件的内容除我国在缔结时宣布持保留意见不受其约束的以外,都与国内法具有一样的约束力 ,所以也是我国法的渊源 。 行政协定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府相互之间签订的有关政治、经济、贸易 、法律、文件和军事等方面内容的协议。国际条约和行政协定的区别在于:前者以国家名义签订,后者以政府名义签订。注:我们国家和政府一旦与外国或外国政府签订了条约或协定,所签订的条约和协定对国内的机关、组织和公民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
9·非正式法侓渊源类别 (一)判例 所谓判例,是指那些事先存在的·可能构成法官审理案件依据的判决范例。 (二)习惯 习惯与法侓一样 ,都是人们在社会中所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三)法理 所谓法理,+是指普遍的正义观念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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