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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的义务如下:1 、交付出租物;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3、租赁物的瑕疵担保义务;等等 。承租人的义务如下:1 、支付租金;2、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3、妥善保管租赁物;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 ,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
租赁合同的所有者和出租人的义务是什么
出租人和承租人享受如下权利并承担如下义务: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居住房屋的出租人在订立时 ,有权查验承租人及其全部同住人的身份证明;租赁期间,有权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定期查看承租人使用房屋的情况。居住房屋的出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应当按照规定 ,在租赁合同中确定承租的居住人数;承租人不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当督促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居住登记。居住房屋的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应当及时报告社区综合协管队伍或者有关管理部门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居住房屋的承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 ,有权查验房屋状况是否符合房屋的安全状态。居住房屋的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用途,合理使用房屋;将房屋转租 、转借给他人使用的,应当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增加同住人的 ,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增加的同住人不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当督促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居住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 ,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 ,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 ,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的义务有:交付租赁物义务、适租义务、维修义务、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等 。如果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 ,还应当负有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通知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 、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三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 ,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 ,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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