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科普有关“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实施计划”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实施计划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 ,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1.GB/T50326建没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第一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总论
《最新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条文实施手册》
第一章 项目
第二章 项目管理
第三章 工程项目
第四章 工程项目管理
第五章 工程项目策划
第六章 工程项目评价
第二篇建设项目范围管理
最新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条文实施手册
第一章 项目范围管理概述
第二章 工程项目范围的确定
第三章 工程项目的结构分解
第四章 工程项目系统界面分析
第五章 工程项目启动
第六章 工程项目范围计划的编制
第七章 工程项目范围界定及WBS的应用
第八章 工程项目界面管理和系统描述
第九章 工程项目范围核实
第十章 工程项目范围控制
第三篇项目管理规划
最新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条文实施手册
第一章 项目规划概述
第二章 项目范围规划和项目分解
第三章 项目实施规划
第四章 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第四篇工程项目组织规范
最新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条文实施手册
第一章 项目组织概述
第二章 项目的组织规划和组织设计
第三章 项目的组织结构
第四章 建设项目的组织及招投标
第五章 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
第六章 项目经理部
第七章 项目经理
第八章 项目管理的社会化和专业化
第九章 企业项目组织运作中的几个问题
第五篇项目经理责任制
最新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条文实施手册
第一章 项目经理的地位和责、权 、利
第二章 项目经理的基本素质要求和能力的培养
第三章 项目经理的资格认证和选任
第六篇项目合同管理规范
最新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条文实施手册
第一章 合同法律基础
第二章 合同法总则
第三章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第四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及管理
第芷章 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
第六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七章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八章 项目合同的前期策划管理及评审
第九章 建设合同的实施控制
第十章 工程索赔
第十一章 建设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七篇项目采购管理规范
最新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条文实施手册
第一章 概述
第二章 工程项目采购计划
第三章 项目采购控制
第八篇项目进度管理规范
最新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条文实施手册
第一章 进度计划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章 进度计划的编制
第三章 项目进度计划的实施
第四章 项目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第五章 工期计划
第六章 项目进度控制
第九篇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范
最新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条文实施手册
第一章 项目质量管理策划
第二章 质量管理体系
第三章 工程项目质量控制
第四章 质量计划
第五章 质量保证
第六章 工程质量验收
第十篇项目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规范
最新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条文实施手册
第一章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第二章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计划的实施
第三章 工程项目安全隐患与伤亡事故处理
第四章 工程项目环境管理
第五章 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案例
第十一篇工程项目环境管理规范
最新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条文实施手册
第一章 文明施工
第二章 施工现场管理
第十二篇项目成本管理规范
最新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条文实施手册
第一章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概述
第二章 项目成本预测与成本决策
第三章 项目成本计划
第四章 项目成本控制
第五章 项目成本核算
第六章 项目成本分析与考核
第七章 项目造价管理
第十三篇项目资源管理规范
最新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条文实施手册
第一章 概述
第二章 施工项目人力资源的管理
第三章 施工项目材料的管理
第四章 施工项目机械设备的管理
第五章 施工项目的技术管理
第六章 施工项目的资金管理
第十四篇工程项目信息管理规范
最新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条文实施手册
第一章 概述
第二章 工程项目报告系统
第三章 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第四章 工程项目文档管理
第五章 项目管理中的软信息
第十五篇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规范
最新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条文实施手册
第一章 风险管理概述
第二章 风险识别
第三章 风险评估
第四章 风险应对计划
第五章 风险监控
第六章 工程保险
第七章 工程担保
第十六篇项目沟通管理规范
最新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条文实施手册
第一章 沟通管理基础知识
第二章 项目沟通计划
第三章 项目沟通控制
第四章 项目跨文化沟通
第五章 项目的组织行为
第六章 项目中几种重要的沟通
第七章 项目沟通障碍和冲突管理
第八章 项目手册
第十七篇项目收尾管理规范
最新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条文实施手册
第一章 项目收尾
第二章 项目竣工验收与项目交接
第三章 项目竣工结算与项目清算
第四章 竣工项目的回访与保修
第五章 建筑施工项目管理的量化
第六章 项目管理评估
第七章 绩效评价与人员激励
第八章 建筑施工项目管理总结
第十八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最新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条文实施手册
第一章 施工项目管理制度
第二章 施工项目岗位职责
第三章 施工项目安全责任制
第四章 主要施工机械操作规程
第五章 施工操作人员岗前须知
2..《最新电力工程施工安全工作规程与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规程及国家强制性条文实施手册》
第一篇电力工程安全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电力工程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第三章 电力工程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四章 电力工程线路运行和维护
第五章 电力工程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规秸
第六章 电力工程一般安全措施
第七章 电力工程配电设备上的工作规程
第八章 电力工程带电作业
第九章 电力工程施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
的使用、保管、检查和试验
第十章 电力电缆工作
第二篇最新电力工程建设施工与描
术管理
第1章 电力施工管理
1.1施工准备
1 2施工计划管理
1.3施工协调
第2章 电力施工组织设计
1 1施工组织设计的任务.骗制依据和原月
1.2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
1 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审与贯彻
第3童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
1.1概述
1.2施1质量检验
1 3火电机组与输变电工程的达标投产
1 4工程质量奖
1 5质量管理(Qc)小组
第4章 电力施工技术管理 ’
1 1施工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
1.2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第5章 电力工程监理
1 1概述
1 2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
第6章 电力工程竣工技术资料与档案
管理
1.1概述
1.2竣工技术资料的编制
1 3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的整理与保管
1 4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保管期限
第7章 电力计量管理
1.1概述
1 2计量技术管理与计量检定
1 3计量认证
第8章 电力标准化
1 1概述
1 2技术标准
1 3管理标准
1 1工作标癯
第9章 电力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
1.1概述
1.2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检验
1.3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第10章 电力竣工验收与启动验收
1.1火力发电厂基拳建设工程的启动验收
与竣1验收
1 2送变电基本建设工程的启动验收
1 3竣工图的编制
l{工程总结
1.5工程质量回访
第1^章 电力质量体系
1 l概速
l 2电力施工企业质量体系的建立
1 3质量体系文件的鳊制
1 4质量体系认证
第1 2章 安全技术管理
1.1概述
1 2安全技术管理
1 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1 4职业安奎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第13章 电力施工机械技术管理
1.1概述
1 2施1机械技术管理
第14誊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的发展
1 1我国火电施工技术的发展
1 2我国莲变电施工技术的发展
第三篇电力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
评定规程土建工程(条文说明)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总则
4 质量验收及评定范围
5 通用标准
6 热力系统土建工程施工验收及评
定规程条文说明
7 燃料供应系统土建工程施工验收
及评定规程条文说明
8 除灰渣系统土建工程施工验收及
评定规程条文说明
9 供水及水处理系统土建工程施工验
收及评定规程条文说明
10 电气系统土建工程施工验收及评
定规程条文说明
第四篇电力建设施工 、验收及质量
验评标准
第揶舟迪111l1
第一二部分离慷也:{:}施T质:矗椅验
高压电器施工质量检验(条文说明)
第一三郎分1U』1尘幢器、油浸1l乜抗器、互感器
施l‘顷鲢碱验
第叫部分10:线裟R施T=质量检验
第,1部分lU缆线路施l:质毓榆验
第六部分接地犍什施l:质量检验
第L*15分旋转lU桃施1:质齄检验
第八郑分船.枷及二次111路接线施r质量
榆验
第『L部分蒂lU池施1.厩;在检验
第1‘部分35kV硬以下架巾电山线路施r腼
毓榆验
第l‘·部分 1U梯1u‘L犍什施l:质量检验
第l‘_二郭分 低UlU器施11质量检验
笫1’二部分 电山变流15}备施1:质量检验
第1‘叫部分 起最机1U气鞋计施l:质量检验
第l‘K部分 爆炸硬火灾危1艟环境电气装髑
第l‘六郝分 1 kV殷以F^d线T氍施下质量
榆验
第卜L部分 1U’Cllc}州犍胃施r质艟榆验
第五篇 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火力发电工
程部分)
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条文说明)
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气输变
电工程部分)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二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二部分架空电力
线路(条文说明)
1 1 0 。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53号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力发电
殛新能源工程部分)
水电水利工程边坡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规程
水电水利工程边坡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规程
(条文说明)
标称电压高于1 000V架空线路绝缘子使用
导则第二部分直流系统用瓷或玻璃绝缘子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第二部分术语
现场绝缘试验实施导则
绝缘电阻 、吸收比和极化指数试验
直流高电压试验
介质损耗因数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
避雷器试验
2007最新电力工程施工安全工作规程与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规程及国家强制性条文实施手册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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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可以报考,我就碰到学习英语的报考
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 ,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 ,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
5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凡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 ,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 ,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二级建造师的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 ,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 、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环评工程师:环评工程师报考条件: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你明年绝对可以报考了!你报考的时候,填写相关工作年限注意一下就行了!
工作年限算到年底的!
建设单位应该建立哪些安全管理制度和台账。
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一)
为进一步提高福州秀宅收费站搬迁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 ,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中铁七局福州秀宅搬迁工程项目经理部根据业主转发的《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为认真开展好此项工作 ,现结合省高指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
一 、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建筑安全技术规范,以推进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 ,以治理高速公路施工多发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推进文明施工为重点,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为施工工地创造良好环境,促进高速公路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1 、落实福州秀宅收费站搬迁工程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管理作用 ,突出管理重点,务求管理实效,确保福州秀宅收费站搬迁工程安全生产环境秩序进一步改善;
2、加大安全教育培训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加强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管理 ,减少施工现场“三违”现象;
3、及时消除施工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和施工坍塌等常见类、高发类事故隐患,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高处坠落、坍塌等重特大事故发生,一般事故发生率低于事故控制指标;
4 、增强企业文明施工意识 ,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有效治理施工扬尘污染。
三、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秀宅收费站搬迁工程“安全生产年”和 ”“责任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金璇 项目经理
副组长:左镇源 项目副经理? 闫韬? 项目总工
成员:陈孔辉、刘名森 、曾宪勇、廖毅刚、欧国春 、余森忠 。
领导小组要加强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方案制定 、责任落实、组织实施和整治实效,督促指导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工作内容
1 、突出整治重点 ,完善施工安全监督程序。从建设工程前期的设计、施工方案选择、施工环境踏勘、调查以及施工阶段的环境监测等多方面入手,最大程度控制桩基施工 、架梁、预制梁、桥梁下部 、路基高边坡、交通疏导等施工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高空作业、重物打击 、交通事故、起重设备等方面的事故隐患作为主要监管对象,确保重大隐患不整改不放过。查找施工安全生产薄弱环节 ,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对事故多发或安全管理薄弱企业的动态监管。
2、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保证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一是加强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确保安全投入专款专用。二是加强安全帽 、安全带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防止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三是加强施工道口临边安全防护,提高防护设施科技含量 。四是开展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制定和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生活垃圾集中堆放覆盖,定时清运,经常性洒水压尘或表面覆盖 ,消除或减轻施工现场扬尘、废弃物、噪声 、振动等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3、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认真学习、落实《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加强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的登记管理,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加强大型设备的日常维护 、保养、定期检修工作,确保安全运转。
4、加强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监控。对存在高危险风险等重大危险性工程必须按规定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予以备案。加强设计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
5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做好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应每月组织一次以上的全面检查,重大危险性工程施工时应派专人现场监控。项目部要定期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临建设施、深基坑、脚手架及大型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 、环节进行自查自纠 ,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发现事故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改或停工整改 ,直至消除隐患;施工期间要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及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
6、强化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农民工、新工人对防高空坠落 、防坍塌、防物体打击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的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农民工安全意识、防护能力和操作技能。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
召开动员大会,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 、责任落实年”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具体工作 。通过宣传、标语等 ,将工作内容、措施传达落实到上级部门开展安全年活动精神,大力宣传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社会重视 、人人参与的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7至11月)
针对突出问题和排查发现的问题 ,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纠正问题,确保工程建设优质、高效、安全进行。施工过程中科学组织施工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
六 、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项目部各部室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 ”活动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2 、加强督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从开始阶段就要严格按照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坚持举一反三,边查边改。要对施工每个环节、每个过程认真把关,确保工作不走过场。要加强层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3、严厉禁止施工班组在安全生产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检查中发现擅自改变施工方案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 ,责令限期改正,整改工作不力 、严厉整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二)
根据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通知的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好我处“安全生产年”活动 ,保证承赤高速公路全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结合我处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及高管局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 ”活动的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 、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在全线各参建单位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 ” ,督导各参建单位做好体制机制制度 、保障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实现承赤高速公路全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
二、目标任务
将加强对全线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切实解决影响生产安全的`突出问题,积极构建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 、更加规范的运行机制、更加高效的监管程序,保证全年不发生因未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组织机构
筹建处成立以处长为组长 ,副处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筹建处督查科负责日常督查工作。
组? 长:王书斌
副组长:张建军? 郝新利? 段海军
成? 员:何占军? 陈任务? 米永进? 乔利红? 韩伟鹏
四 、活动内容
(一)强化我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
1.落实承赤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链 ,明确筹建处内部及各个参建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落实奖惩措施。督导各参建单位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加强全员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 ,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2.履行我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我处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创新监管机制,改进工作方法 ,健全管理机构,做到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 、同推进、同落实。科学设置、层层分解、逐级细化年度安全生产控制与管理目标,加强考核 ,兑现奖惩,切实调动全线各参建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 。加强督导检查和源头治理,扩大监管覆盖面 ,消除监管盲区,及时查处纠正非法违法 、违规违章行为,确保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不准投入生产、建设和使用。加强协调联动,抓好监督落实。
3.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 、注重实效 ”的原则,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落实好事故处理意见,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
(二)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确保重点领域和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1.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我处已经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专项整治 。近期还将组织一次全面排查治理活动,并进一步加强巡查督导力度。
2.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为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我处将加强对全线各施工工点的督导检查 ,组织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加强隧道、爆破、大跨径桥梁和高填深挖路基等高风险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管,督促全线各施工 、监理单位进一步完善安全防护措施,规范施工现场管理 ,防止坍塌、高空坠落和起重伤害等事故发生;严格原材料及机械设备的准入制度,进一步规范全线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活动 。
3.加强其他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我处将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建设,继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完善消防安全设施,不断提高火灾防控水平。
4.切实做好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做好建党90周年和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安保防范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和综合治安、维护稳定大检查 ,落实各项安保防范责任和措施,确保全线各参建单位的施工安全和内部稳定。二是做好暑期 、汛期和冬季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承赤高速公路特殊的气候环境制定专项预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建立完善应急防范措施,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严密防范 ,有效应对,降低事故风险和灾害损失。
(三)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 。
1.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针对承赤高速公路建设的自身特点 ,我处将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着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达标。组织实施对全线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安全管理基础得到不断强化,不断提高我处安全管理水平。
2.加大全员安全培训力度 。我处将认真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全线各参建单位的各类各级人员具备从事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并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管领导、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的集中培训,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同时加强对各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还将对以上人员进行培训考试 ,并考试合格 。加强对新招 、转岗和短期临时雇用人员以及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加强桥梁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重点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业务水平。
3.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我处将以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为重点 ,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等知识,进一步强化我处内部职工及全线各参建单位的安全法制教育,营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有效维护承赤建设项目秩序。
1.明确打击重点 。深入分析省内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成因、危害和经验教训,依法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 、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源头监管 ,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2.强化社会监督。建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 ,及时查处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落实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
(五)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科技兴安战略。
我处将鼓励、督导各参建单位加大资金投入,开展安全生产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 ,不断创新管理理论,解决技术难题,实现现有设施、装备的改造升级 ,逐步限制 、淘汰安全隐患突出的落后技术、装备和工艺。
(六)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事故灾害救援能力。
1.加快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针对承赤高速公路建设的特点,制定完善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 ,建立配套衔接、规范完备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认真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 、教训,适时开展预案演练,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内容 ,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2.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建立专业应急队伍与兼职应急队伍,不断规范应急队伍的日常管理,优化人员结构 ,加强教育培训和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救援能力。
3.做好应急值班备勤和预警预报工作。对于重点时段,要保证必要的应急力量处于全天备勤待命状态,提高反应速度和救援能力 。要加强雨雪、冰冻 、大风、寒潮和洪涝等极端气象条件和山体崩塌、滑坡 、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工作 ,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事故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
我处根据高管局关于“安全生产年 ”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处工作实际 ,制定处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 ,落实责任,完善措施,营造承赤高速公路全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至11月)
我处将认真落实活动方案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做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务求实效 。并加强对全线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年”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 ,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活动任务。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底前)
我处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全面验收。对工作积极主动 、效果显着的参建单位,要通报表扬,并总结、推广经验作法 。对未完成任务的参建单位 ,要批评教育,实施重点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三)
为进一步加强各标段安全生产工作 ,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渝交委及相关上级单位文件要求,结合今年工作部署 ,继续深入开展20**年“安全生产年 ”活动,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紧紧围绕“严监管 、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这条主题,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 、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 ,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和“三项建设”,通过“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进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减少一般事故 ,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EJL1所管辖范围内的各标段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及本次活动能安全、顺利 、成功举办。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导则和规范 ,对涉及安全技术保障的标准和规范,要加大宣传 、执行和落实力度,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工程项目、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岗位 。
2、督促各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实现项目安全分解目标。
3 、完善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事故约谈制度、生产安全事故上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督促各施工单位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 ”
1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 、培训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要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和班前安全活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考核和奖惩制度 ,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定期组织应急求援演练 ,提高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能力 。
2、各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政府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并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3 、创新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尝试运用先进科技产品和手段,创新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推行“暗访”式检查、重点时段检查、安全专项检查和项目部自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 ,督促各合同段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整改和消除隐患 ,保证生产安全 。
(三)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禁止使用限制和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技术,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设备,实现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具定型化 、工具化和标准化。
2、创新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管体系 。充分依靠信息化、网络化 、数字化等现代科技,创建并推广应用“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系统” ,改变传统的施工现场安全监管模式,对全标各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力求做到底数清、目标明,实现全标段安全监管方式的创新。
3、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根据安全生产形势的发展和变化 ,及时更新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 ,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
(四)深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 、继续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起重伤害、坍塌事故和机械设备 、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内容的公路施工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重大危险源监管,把深基坑、高边坡、长隧道、高桥梁 、高支模、脚手架、施工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为监控重点,加强对各标段工程的高边坡 、孔桩、抗滑桩、隧道 、沟槽等开挖等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安全监管档案 ,强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落实整改制度 。
2、加强对特种设备 、劳保用品的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各标段所进场的特种设备必须做好登记,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是否有检验合格证 ,有无维修、保养记录,劳动保护用品的“三证 ”是否齐全。
(五)严厉打击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积极推进市场与现场联动的安全监管机制,加大市场清出力度 。对于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进行施工活动,施工企业超越资质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严厉打击,并从严惩处。发现存在上述情况及时要求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及时上报业主。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 ,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从严处理 。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考核。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责任意识 、安全生产知识、标准规范和执法能力的培训教育和考核,促进人员素质、依法监督能力和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全面提升。
2 、强化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监理人员教育培训 。对有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检查不合格等不良行为记录的施工企业“三类人员 ”和监理人员进行强化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3、严格监督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实现持证上岗率100%。
4 、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教育培训责任,抓好一线作业人员岗前培训 ,试行“平安卡”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及风险防范能力。
5、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的主题 ,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务求实效 。
三、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年”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前)
各单位紧紧围绕 “安全生产年 ”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进一步明确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目标 、任务和时间安排,加强宣传和发动,确保“安全生产年 ”活动落实到所有标段和施工现场。各单位要在6月25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报EJL1驻地办综合办公室。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10日—10月底)
各单位要根据活动方案的要求 ,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指导、监“安全生产年”的各项活动,并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非法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我办将从6月份开始 ,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年 ”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底)
各单位要对 “安全生产年”活动进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安全生产年 ”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 ,切实把工作做深 、做细、做实,抓出实效。
(二)搞好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 。把“安全生产年”活动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 ,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统筹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使“三项行动 ”和“三项建设”相互促进 、协调推进 ,为继续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三)抓好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开展“安全生产年 ”活动的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月报制度、季度总结通报制度 。加大对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督促检查,切实做好“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 ” ,即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 、突出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
(四)探索长效机制。通过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并积极探索以责任落实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活动成果。
找法律法规资料
⑴ 、安全标准化的国家标准;(导则、实施指南、评分办法 、证书、牌匾等)
⑵、安全标准化的考评办法;(考评机构、内部自评 、外部考评、等级认定、公告后发证授牌 、五级最低、一级最高)
⑶、安全标准化的激励与约束措施;(三级以上直接换证 、六个月内可代替现状评价; 2010年底以后换证者必需达到最底等级、2013年底未达标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⑷ 、统一大纲培训、统一软件考评;
⑸、每三年一次外部考评 、每年一次内部自评、发生死亡及重大事故应重新外部考评;
⑹、以独立生产系统为考评单位、三项指标最低定级;多个系统以最低定级;
⑺ 、尾矿库为非正常库不得参评;
安全标准化的五个支撑体系
1、技术支撑体系;
2、考评标准体系;
3 、标准化培训体系;
4、激励约束体系;
5、信息交流体系;
安全标准化系统需要制定的制度:
1 、方针和目标管理制度:方针的制定、发布、传达 、评审与修订;目标的考核评价 。
2、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意识识别;需求识别与获取;融入、评审与更新。
3 、责任制管理制度:制定、沟通、培训、评审。
4 、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人员任命要求、任命的更新、任命书;安委会的构成 、会议记录 。
5、员工参与管理制度:收集并反馈员工关注的安全事项;确保员工获得参与安全活动的机会;确保员工的拒绝权。
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制度的产生 、使用、评审、修订和控制。
7 、外部联系、内部沟通与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对象;事项;投诉的处理;建议的收集与处理要求 。
8、管理评审制度:人员组成 、评审输入与结果处理。
9、供应商/承包商管理制度:选择、评价与管理。
10、安全认可与奖励管理制度:修订安全奖惩制度 。
11 、工余安全管理制度:
12、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评价方法;范围;流程;风险控制原则;结果文件化;定期回顾。
13、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管理制度:方法;范围;程序;作业指导书;定期回顾。
14 、任务观察管理制度:方法;范围;程序;要求 。
15、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员工意识识别与提升;培训需求识别;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效果评估。
16、设计管理制度:资质;设计审查;技术交底。
17 、采矿工艺管理制度:
18、生产保障系统管理制度:运输与提升;供配电;通风;防排水;防灭火。
19、变化管理制度:风险评价;审批;存档 。
20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特别注意维护管理。
21、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紧急撤离;顶板;采空区;地表塌陷区;井巷、硐室维护与报废;照明;安全警示标志。
22 、作业过程管理制度:凿岩;爆破;支护;提升运输;通风;充填;交接班 。
2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人员;设施;危害监测与控制要求;健康监护。
25、人机工效管理制度:姿势;工具;环境。
26 、安全投入管理制度:经费提取、使用与财务管理要求 。
27、安全科技管理制度:
28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29、安全检查制度:范围;类型;内容;频率;人员要求;信息处理。
30、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制度:
31 、应急管理制度:
32、事故/事件管理制度:报告;调查;分析;回顾。
33、绩效测量管理制度:内容与计划;人员能力;过程要求;记录;沟通与回顾 。
34 、系统内部评价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资料
4.1负责人与责任
1.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承诺书
2.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文件
3.从业人员学习、参与安全标准化活动的记录
4.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文件
5.企业各机构、部门 、人员的职责文件
6.根据安全责任考核制度 ,定期考核的有关考核记录
7.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情况的有关记录、台账
8.人员工伤保险记录
4.2 风险管理
1.安全评价报告
2.风险评价程序文件及记录
3.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档案
4.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5.重大危险源档案,并有定期检测、评估记录
6.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4.3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如:动火,高处作业 ,吊装等)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事故管理制度;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2)仓库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5)防火、防爆、防尘 、防毒管理制度;
(16)消防管理制度;
(1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
(1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9)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20)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法律法规 、标准清单
3.企业与上级部门、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签定的安全目标责任书
4.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4 安全培训教育
2.管理人员 、特种从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记录或安全资格证,新从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卡
3.班组日常安全教育、活动计划和记录
4.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总结
4.5 设备设施
1.项目安全评价及相关审批资料 、检查记录
2.建设项目各阶段资料及审查报告
3.生产、存储设备设施台帐、记录档案
4.特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定期检测 、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
5.设备设施停工检维修方案、记录档案
6.日常性检维修作业任务书
7.安全废弃和处置管理制度
4.6 作业安全
1.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2.作业许可证及记录
3.承包商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复印件,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
4.与承包商签订的安全承诺书或安全协议书
5.供应商提供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容器定点生产企业证书等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6.承运单位提供的相关部门认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有关运输人员的上岗资格证
7.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申请表》和《变更验收表》的台帐
8.执行“操作工的六严格”规定的运行记录
4.7 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
1.所有可能接触和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包括产品、原料和中间体)的
普查、分类档案
2.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3.应急咨询电话号码或者委托代理协议
4.8 职业危害
1.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定期检查和记录
2.职业卫生档案(含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3.职业安全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4.健康监护档案
4.9 事故与应急
1.事故调查报告 、处理台帐
2.根据风险评价结果,针对潜在的事件和突发事故编制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报告及过程记录
4.10 检查与绩效考核
1.各种检查形式的《安全检查表》
2.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的记录和台帐
3.安全隐患清单(包括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内容)及整改情况档案
4.每年一次的自评报告
5.绩效考核制度文本,定期考核记录
需准备的制度 、台帐(档案)、记录、清单:
制度(25):
1.安全责任考核制度
2.安全废弃和处置管理制度
3.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4.变更管理制度
5.绩效考核制度
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如:动火 ,高处作业,吊装等)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事故管理制度;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2)仓库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5)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6)消防管理制度;
(17)新建 、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 ”制度;
(1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9)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20)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台帐(档案)(18):
安全费用台帐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档案
重大隐患项目档案
重大危险源档案
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生产设备设施台帐
生产设施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
存储设备设施台帐
检维修档案
变更管理的台帐
危险化学品档案
职业卫生档案(含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职业安全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健康监护档案
事故台帐
综合检查 、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的台帐
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档案
记录(10):
从业人员学习、参与安全标准化活动的记录
所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记录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所有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作业许可证审批记录
执行“操作工的六严格”规定的运行记录
变更后的培训记录
作业场所的定期检查的记录
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过程记录
综合检查 、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的记录
清单(3):
法律法规、标准清单
安全隐患清单(包括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内容)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需取证 、送检的项目: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特种设备的检测: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
防雷接地的检测
建峰安保
只能打这么多,字数有限制吖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 、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 ,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
第七条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 、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 、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 、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 、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八条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 、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第九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 、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条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
第十一条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 ,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 、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第十三条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 、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 ,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
第十七条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 ,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 ,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方法和措施 。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 ,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的专业类别及专家数量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 。
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
第二十一条 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十二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 ,制定专家资格审查办法和管理制度并建立专家诚信档案,及时更新专家库 。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未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 、实施专项方案的;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 ,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废止 。
附件: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 、飞模等工程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 、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 、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
七 、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附件2: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 ,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 、爬模、飞模工程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 、方法 ,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 、桥梁、高架、烟囱 、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 、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 、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 、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1991年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5 号发布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 , 积极采取预防措施 , 防止伤亡事故 ,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于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 , 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 、急性中毒事故 。
第四条 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 、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五条 伤亡事故发生后 , 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第六条 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 , 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 、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第七条 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 、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 , 应 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 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
第八条 发生死亡 、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 , 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 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九条 轻伤、重伤事故 , 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 、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 , 进行调查。
第十条 死亡事故 , 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 ( 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 ) 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 , 进行调查 。
重大死亡事故 , 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 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 、监察部门、工会组成 事故调查组 , 进行调查。
前两款的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 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
第十一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 ) 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 二 ) 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
第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 一 ) 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 、经济损失情况;
( 二 ) 确定事故责任者;
( 三 )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 四 )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 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以后 , 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 , 劳动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如果仍有不同意见 , 应当报上级劳动部门商有关部门处理; 仍本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 报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但不得超过事故处理工作的时限。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 , 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
第十七条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 , 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 , 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 、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 或者无正当理由 , 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 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在调查 、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御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 , 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九十日内结案 , 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 。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 , 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和报表格式由国务院劳动部门会同国务院统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的确定办法和事故的分类办法由国务院劳动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
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 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专门规定的 , 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部门对企业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第二十四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伤亡事故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劳动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 ,1956 年国务院发布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同时废止 。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 、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施工单位已确定;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 ,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 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
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 ,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 ,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 门备案。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 ,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 ,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 ,并组织实施 。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
第八条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 、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 ,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 ,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
第十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分包的 ,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 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单位隶属关系及工程的性质、规模、技术繁简程度实行分级审批。具体审批权限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 、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4)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审查和验收工作 ,保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一切新建 、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竣工时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验收。矿山建设项目(工程)的安全卫生设施验收办法按已颁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三条 各级劳动部门对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实行国家监察,参加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工作 。
第四条 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申请竣工验收。
1.初步设计中的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已经过劳动部门的审批同意;
2.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
3.对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效果进行了测定和评估;
4.对试车或试生产中所发现的危及职工安全和健康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5.对可能影响职工安全和健康的生产岗位进行了检测 ,并建立了档案;
6.建立健全了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
7.符合其他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在进行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还必须先进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初步验收 。
1.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项目(工程)。 2.经劳动部门确认对职工安全和健康有较大危害因素的项目(工程)。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在初步验收或竣工验收前20天向劳动部门申请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验收,并填报《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见劳字〔1989〕48号附件三,略)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专题报告》(见附件)。
第七条 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初步验收工作的步骤和内容:
1.劳动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中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内容和劳动部门审批意见及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 ,对建设单位报送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专题报告和验收审批表进行分析 、复核;
第十二条 对建设项目(工程)中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不合格的,不予通过并限期整改 。建设项目(工程)未经劳动部门审查同意,不得投产 ,否则劳动部门有权拒绝与建设单位办理劳动业务。强行投产造成伤亡事故、职业中毒、职业病等职业危害的,劳动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批准投产者的责任,触犯刑律的 ,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对劳动部门作出的验收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上一级劳动部门申请复议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劳动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
(5)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2009年07月31日 点击数:90 来源:
劳部发[1995]32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 ,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公共场所(以下统称单位) 。
第二章 评估和报告
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两级: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分级标准和评估方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
第五条特别重大事故隐患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评估。
重大事故隐患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评估。
第六条重大事故隐患评估费用由被评估单位支付。
第七条单位一旦发现事故隐患 ,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并申请对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 。
第八条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对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确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初步评估结果报送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 ,并申请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评估。
第九条经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评估,并确认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编写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 。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报送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并应同时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和劳动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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