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科普有关“欠债人最怕什么? ”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欠债人最怕什么?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 ,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暴力讨债己行不通!现在是法制 社会 !我原来一家公司,全国各地专门给人家个体 ,公司讨债,在湖南有家公司欠债8百多万,讨债公司去了十二个清一色纹身,清一色衣服 ,清一色的平头,持原告委托书,原告还首付了二十万作为生活开支!谁知对方根本不买帐 ,组织了二十多人,将十二个讨债公司的人,全都打成重伤!伤愈后 ,公安机关又以涉黑,将讨债公司人员全部抓获,去年十月最高刑判处无期徒刑 ,最低都是8年!法制年代只能走法律程序,要钱是目地!目地也就是要钱!
欠债人最怕什么?怕的就是自己,自己丧失了人性 ,失去了良心,没有了道德底线,有钱不还,没钱刷赖。反正就是一条命 ,你爱怎么的,就怎么的。
现实生活中,我身边出现过很多欠债人和被欠款人 ,有些欠债人,他的确没钱,但却有一个良好的态度 ,债主打电话他接,要求见面他也不回避,他在想尽一切办法 ,尽量在还别人的钱,没有多的,有少的 ,总之他不会债主打电话不接,避而不见等 。
有些欠债人,总是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打电话不接 ,老是东躲西藏,明明有钱也不还别人。
现在 社会 治安好了,不能暴力讨债了 ,债主不能上门讨债,这样的话,无形容的就让欠债人钻了法律的空子 ,他们更加狂妄,反正我不怕你,你来了 ,我就报警。
这样的话,也就苦了那些债权人了!
据我所知,现在有很多欠款人 ,有些人是投资失败,投资时借钱太多,本金加利息,压力太大 ,的确没有还款的能力,在加上己经没有翻盘的机会了,他只有欠债不还 ,要钱没钱,乱命一条。而有些欠款人就不一样了,他在欠别人钱的同时 ,另外的别人也欠他的钱,他也在努力的在外面讨债,当他讨到部分欠款时 ,他没有第一时间的去还别人的钱,而是归为己有,小日子过得比你还潇洒 ,平日里照样去酒店,住宾馆,开豪车 。
在这里,我倒是想问一问那些欠别人钱的人 ,别人的钱是大水冲来的吗?别人的钱不是血汗钱吗?你有一家老小要吃饭,别人的一家老小不需要养活吗?
俗话说,欠债还钱 ,天经地义,欠别人的,早晚是要还的 ,除非是你死了。
还有一句话就是,人在做天在看,那些欠别钱不还的人 ,你就不怕遭报应吗?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 ,时候未到,你就等着上天对你的惩罚吧!
一般创业失败的,最怕失去诚信,没钱占时还不上 ,没办法。恶意欠款当老赖的最怕钱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去,嗜钱如命 。借款人最怕欠款人有钱不还,当老赖。所以呢 ,借款有风险,借款风险大于利益,感情不能当饭吃。
借款时 ,首先要想好能不能借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如果借给一个人品差的怎么办?如果借款人经商失败,还不上怎么办?借我钱的没几个还的 ,他们也就值那些钱了。我借的,都会恪守诚信,到期前 ,提前准备好钞票,以防万一,日期到了还不上 。
老赖有恶意的,也有实在无能为力占时还不上的。借款人有善意的 ,也有恶意套路贷款,故意拖延还款时间,造成违约 ,吃利息违约金的。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 。
没钱的怕有钱的 、有钱的怕厉害的、厉害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跟你玩命,欠钱的怕玩命的。
1 、没钱怕有钱
有钱人可以慢慢的和你耗 ,反正人家有经济来源,每天去你工作的地方闹,是你你肯定受不了 ,毕竟还是要生活的,单位的面子还是要维护的,所以有的时候就还了。
2、有钱怕厉害的
有钱但是你不还 ,那对不起找个硬茬每天去恐吓你,不伤害你只是对你进行语言攻击,如果你横人家比你还厉害,还是乖乖的把钱还上免的热火烧身。
3、厉害的怕不要命的
不要命 ,那你可就惨了,这种人会不择手段的来骚扰你,逼迫你还钱 。
4、不要命的怕跟你玩命
这是最顶级的待遇 ,专治那些比较厉害的人物。
欠钱不还必须坐牢!
借钱最好的办法就是叫他子孙后代还钱,好多不要脸的借钱都是后人名下了,拿着别人的血汗钱给他子孙后代享福了 ,害的好心借钱的人受伤害,
上门讨债犯法吗
在实践中债务人拖欠债权人债务不还的,有些债权人会纠集在一起 ,到债务人所在的单位进行围堵 、抗议等的行为,一些甚至会出现闹事、打架等的情形,那么因债务堵门是否违法?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因债务堵门是否违法
因债务问题围堵债务人门口的 ,如果没有扰乱公共秩序,没有造成其他人利益受损的,一般不属于违法行为,但不建议用这种方式讨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秩序 ,致使工作、生产 、营业、医疗、教学 、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 、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 、电车、火车、船舶 、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 、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 ,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怎样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 执行” 。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 ,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 、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 、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 3、隐匿财产的 ,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 、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 ,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 ,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二、暴力追债可能构成的罪名 1 、盗窃罪:我们都知道盗窃罪往往是窃取他人的财物,以非法的手段不经他人同意私自搬走他人财物的。此类案件的发生多数是因债权人之前已多次催讨未果,再次催讨时 ,正巧债务人不在家,于是一气之下擅自搬走财物抵债 。这种采用私自搬走债务人的财物以抵债的不当行为其实已违法,会构成盗窃罪。 2、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此类案件的被告人往往因催讨债务未果,便通过诱骗的方式将债务人的子女等骗走,扣押作为人质,要求债务人还款赎回被扣押的子女 。这种讨债行为很容易会造成非法拘禁 ,而触犯法律,往往会讨债不成还把自己陷进去。 3 、抢劫罪: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 ,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此类案件的被告人或是自己亲自出马,或是纠集“讨债人 ”,直接采取暴力手段 ,用刀等工具威逼债务人还债,这是暴力讨债很容易造成双方受伤,最后两败俱伤 。 4、放火罪:放火罪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此类案件的被告人多数都是外来人员,由于雇主拖欠工资,多次催讨也分文未获。一些外来人员便铤而走险 ,采取过激行为,一把火将雇主的房子点燃,这样不仅造成他人财产的损失,还把自己陷于不义 ,构成犯罪 。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因债务堵门是不是违法行为”问题进行的解答,因债务问题围堵债务人门口的,如果没有扰乱公共秩序 ,没有造成其他人利益受损的,一般不属于违法行为,但不建议用这种方式讨债。个人合法讨债有哪些方法
法律分析:只要债权人要债的行为没有不当 ,就是合法。但如果通过非法侵入债务人住宅 、非法拘禁债务人等的暴力手段讨债的,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 、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 、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 ,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 ,从重处罚。
不合法的讨债方法:
通过“讨债公司”或使用威胁、恐吓 、暴力、控制他人人身自由等手段讨债,是不合法的,真是会涉嫌违法犯罪。
正确的讨债方法:
(一)强制执行公证法
强制执行公证 ,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 ,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 。采用这种方式,使债权人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过程 ,节约了诉讼费用,不失为一种简便而高效的讨债方法。
(二)优先受偿权法
按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 、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中的义务人 ,不支付保管费 、加工费或运输费用的,权利人即可以留置保管、加工或运输的财物,拍卖或变卖优先受偿 。
(三)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
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 ,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 ,保证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迫偿权。
(四)代位追偿法
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权利的权利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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