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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宜斌 基层检察院是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是检察工作的基础,其规范化执法水平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规范执法的总体水平 ,还直接关系到检察工作的社会公信度和群众公认度。基层检察院如何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笔者认为要在执法能力、制度管理 、信息化建设、自身监督等方面实现深刻转变 ,才能使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更好地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司法公正 。一、提高执法能力,为执法规范化打好基础(一)端正执法理念。检察权是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 ,司法实践中既要依法履行好职责,又要防止检察权的滥用,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必须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检察干警思想上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 、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执法理念 ,不断适应执法环境的新变化,在公正廉洁执法的同时,坚持理性、平和 、文明、规范执法,最大限度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 ,最大限度兼顾法、理 、情 。始终保持执法者应有的理性,坚持客观公正,慎用执法权力;始终以平和的心态对待群众 ,善于运用群众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耐心听取诉求,真心解决问题 ,诚心接受监督;始终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做到语言文明、行为文明、作风文明;始终遵循执法办案程序 、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使每一项执法办案活动都严格依法 ,每一个执法办案环节都合乎规范。(二)增强队伍素质。通过强化法律学习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整体执法素质和水平,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指导相结合 ,学习教育和案例剖析相结合的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干警进行法律业务培训 。同时,针对不同层次干警的执法需要和实践中遇见的问题,积极开展法律培训和专题辅导讲座 ,及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交流执法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提高学习效果。积极鼓励、支持干警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培训 ,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三)提高执法能力 。坚持把检察人员执法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根据不同执法岗位的职责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专门培训和实践锻炼,切实提高发现违法犯罪、分析研判矛盾 、侦查突破案件、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适用法律政策等法律监督能力。注重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信息化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情应对和引导能力 ,努力使执法能力 、执法水平、执法公信力有质的提高 。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一条重要的途径就是在实践中锻炼。基层院要根据每个人的素质分配任务,为大家提供施展才华、锻炼提高的机会;干警要自觉的把岗位当作舞台 ,在干中学,在学中干,真正通过实践锻炼 ,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能力。二 、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执法规范化提供技术支撑(一)完善办案软件系统建设。通过设定精细化的办案流程,将案件受理、审查、侦查 、出庭公诉等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全部在软件应用上得以体现,把工作职权、责任和要求数字化、流程化 ,让执法工作的每个具体环节都能对应到软件中的具体步骤,实施执法全过程自动控制 。对于违反办案流程的操作,办案应用软件将根据呈现出的数字特征的异样性而拒不实行 ,并发出警示信息,使办案人的行为必须符合业务应用软件的程序性要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约束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二)利用信息管理平台加强督查。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将每个办案人手中的执法信息 ,统一在网络化信息系统中进行综合处理和利用,可以设置让不同用户根据查询权限的大小,查阅不同内容的执法信息 。院领导或其他职能部门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 ,随时调阅管辖范围内的执法信息,既可以对案件办理的实体性内容进行督导,又可以对案件办理的程序性、制度性内容进行监督 ,使执法过程始终处于规范 、有序的程序之中。同时,这些存储的办案信息,可设定查询权限以网络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让公众了解检察机关办案的相关信息 ,接受他们的监督,促进执法信息的公开和透明。(三)加强执法信息的综合管理 。以信息化推动检察执法规范化,需要我们利用信息化的整合性特征 ,推动执法的一体化,强化宏观管理与指挥。如建立线索信息库,形成统一的线索资源 ,强化线索的调度和初查工作的管理;建立案件信息库,形成统一的案件资源,全面掌握检察机关各类案件的有关信息 ,加大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建立执法人员信息库,形成统一的执法人力资源,便于调度精干力量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在此基础上 ,整合各类执法信息资源,强化执法工作的上下领导、横向整合和对外协调,形成检察机关执法工作的整体合力,充分体现检察一体化原则在执法工作中的内在要求 。三 、加强制度建设 ,为执法规范化提供制度保障(一)规范办案流程机制。以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为目标,以健全执法规范为基础,加强办案流程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结合检察业务工作实际 ,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明确职责范围,以加强对不立案、撤案、不批捕 、不起诉的监督为重点 ,对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 、审查、结案、决定移送等环节,建立前后相连 、环环相扣的办案流程,严格各环节办案责任和审批手续 。同时 ,要注重制度规范的可操作性,做到权责制定分明、内容清晰易懂、操作简便易行。(二)完善案件考评机制。规范办案行为,科学管理检察业务工作 ,必须建立科学、合理衡量办案质量优劣的质量考评标准,主要根据法律效果 、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来综合评定,并细化为可供操作的具体指标,使其具体化和制度化。案件质量考评应包括事中监督检查与事后监督检查两个方面 。事中监督检查 ,即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对检察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进行跟踪审核,审核的重点是程序制度的落实、案件效率等,从而确保案件程序与实体的公正;事后监督检查 ,即通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适用法律及法律文书质量的审查来发现问题,并与目标量化考核相结合。(三)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奖惩机制是执法工作好坏的一种直观体现 。为了有效激发基层检察院提高执法办案质量的积极性,增强检察干警执法办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办案奖惩机制。每月进行执法之星的评选活动,表彰优秀办案干警,激励办案干警自觉学习 ,增强执法办案水平。季度进行最差案件和最佳案件的评选,对办案干警形成压力,人人争取办好案 。年终就所有干警在执法质量上进行评选 ,实行排名通报。对规范化执法工作执行到位、落实好的干警在职级、职务上给予优先考虑;对规范化执法工作落实不到位 、执行不力的干警给予批评、教育,激发干警的上进心,促使全体干警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四、强化自身监督,为执法规范化提供执法保障(一)加强规范管理 。引导广大干警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把主动接受监督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基层检察院要把反贪 、反渎、侦查监督、公诉 、监所、控申、民行等主要业务部门的执法程序、职责权限 、办理主体、工作要求、办理时限 、结果、记录和审批环节作出具体规范化的规定,使检察机关的各项业务工作完全按照法律的规定程序进行。同时加强干警目标量化管理考核,确保考核目标与干警的评优、评先 、奖励相挂钩 。通过依法办案 ,规范管理,严格考核,有效杜绝办案中的随意性和不规范行为的发生。(二)加大查处力度。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应着眼于反贪、反渎、侦查监督 、公诉等核心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的执法办案活动 ,将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放在人民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的关键部位和环节上。完善和确定各业务部门的执法责任、错案范围、追究程序,建立职责分明 、统一规范的执法责任制度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政委提出的“四个一律”要求 ,以“零容忍 ”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三)强化检务督察。严格落实纪检监察人员跟踪办案、“一案三卡”、执法档案、案件评查 、一案一事一监督等措施,坚持不懈地落实案件流程督察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检务督察部门的职能作用 ,重点加强对初查、逮捕、撤案 、不起诉等环节的监督,进一步强化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真正把制度机制转变为依法办案 、规范执法的推动力,有效规范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执法过错 ,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案件质量。
浅议如何做好基层检察院检察统计工作
浅议侦查监督引导侦查与公诉引导侦查的区别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庭审方式由纠问式改变为控辩式模式。新的庭审方式要求公诉人在法庭上全面履行举证责任 ,与被告人及辩护人开展辩论 。因此,就要求以提起刑事诉讼为中心,侦查必须服起诉。侦查工作作为整个刑事诉讼的基础和前提 ,要求检察机关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侦查监督的方向上,抓住整个诉讼监督过程中的重点及难点。检察引导侦查取证是检察机关把相对于侦查活动的事后制约变成一种过程控制,有效地为起诉、审判提供充分的准备 ,达到更有效地追诉犯罪的目的 。这就要求检察机关从公安机关收集证据开始,适时地介入到侦查中去。改变传统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实施侦查活动的监督 ,主要是通过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决定,对侦查活动中无论是程序上还是实体上的监督都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和具体措施的一种事后性的 、被动式的监督。
在我国检察机关的内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分别由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具体负责,因此引导侦查取证既是侦查监督部门的任务也是公诉部门的工作 。而部门职能的不同 ,就决定了引导侦查的阶段性,即公诉部门与批捕部门介入公安机关案件的取证引导的时机不同,各办案部门所关心的问题不同以及各自的要求和标准不同。
首先、两者引导侦查的阶段和时机不同 ,这是由内部机构设置决定的。
侦查监督引导侦查,是在审查批捕阶段,就案件审查逮捕的证据标准向公安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内部的自侦部门提出对主要证据的建议和要求 ,引导对某案件侦查和收集证据。公诉引导侦查,是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采取以起诉证据标准来引导侦查机关发现 、收集证据的办案方式,加强对所收集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监督 ,并从中发现、纠正侦查活动的不合法性 。因此侦查监督引导侦查是在审查批捕阶段进行捕前侦查引导,而公诉引导侦查则是在批捕后审查起诉阶段开始介入侦查引导,这也是侦察监督的内在要求
第二 、两个部门在引导侦查过程中关注的问题不同 ,这是由部门履行检察权内容不同决定的。
侦查监督部门主要是行使审查批捕权,实行捕前引导侦查,不仅是为熟悉案情,纠正侦查人员违法活动等 ,更主要的是从审查逮捕的角度,从保证案件质量的高度出发,将重点放在引导侦查人员依法收集、固定证据 ,把握案件性质上,即公、检双方就证据的收集 、固定,案件的定性 ,适用法律等问题共同探讨,形成共识,敲定主要证据调查的方向与重点 ,完善侦查方案。既保证了案件的质量,同时也可降低不捕率 。 而公诉部门主要行使的是公诉权,公诉人在法庭上要揭露和证实犯罪 ,有针对性地讯问被告人,要向法庭出示确实、充分的证据,要和被告人、辩护人展开讲事实 、摆证据,据理论证和反驳等活动。全面、准确、及时地收集和固定证据直接影响到公诉案件的质量 ,影响到案件的定性和审判。所以,公诉介入侦查引导取证,重点在于“取证” 。严把案件的事实关 、法律关、证据关 ,加强对公安机关所收集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 、关联性的监督,从指控犯罪、追诉犯罪的角度,以审查、鉴别、运用证据为主,查明犯罪的动机 、手段、过程、后果等一切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情节,促使追诉犯罪的实施,确保公诉质量 ,完成指控 、证实犯罪任务。
第三、侦查监督引导侦查同公诉引导侦查的要求和标准不同,这是由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而决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有犯罪事实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采取逮捕强制措施时应具备的证明标准则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证据已经有查证属实的 。而审查起诉的证明标准则更高,其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证据必须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不难看出,在侦 、捕、诉三个诉讼阶段 ,刑事诉讼的证明要求呈一种递进关系。因此,侦查监督引导侦查是按照审查逮捕的证据标准向公安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内部的自侦部门提出对主要证据的建议和要求,引导对某案件侦查和收集证据;公诉引导侦查则是以起诉证据标准,按照指控犯罪交付审判的证据需要出发 ,来引导侦查机关发现 、收集证据的办案方式,加强对所收集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监督,并从中发现 、纠正侦查活动的不合法性 。有证据证明的批捕标准与证据确实、充分的起诉标准在质量上是有区别的 ,这就决定在侦查监督引导侦查过程中只要求证据达到法律规定的必要条件就可以,而公诉引导侦查要求证据必须确实、充分、合法。
综上所述,侦查监督引导侦查同公诉引导侦查存在的一定的不同之处 ,但两者都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 、确保案件质量,而引导案件侦查和收集证据的一种方法。在实践中少数侦查人员不了解公诉要求,甚至认为案件一旦经检察机关批捕后 ,即大功告成,将案件搁置一边,以至于失去获取和完善证据的最佳时机 ,从而导致案件难以起诉,降低了对犯罪的打击力度。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引导侦查取证,除侦监部门外 ,公诉部门也承担这项工作 。侦监、公诉部门既要各司其责,又要及时沟通反馈信息,注意案件的配合衔接。引导侦查取证要围绕证据的收集、固定 、审查、判断、运用来开展 ,两个部门的办案人员都应该树立起证据就是刑事诉讼的核心与灵魂的观念。这样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 。
检察统计工作是各级检察院的领导同志和上级检察机关科学决策 、正确指导检察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基本依据,是对各项检察工作实行科学管理和检查监督的有效手段,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随着检察工作的日益发展 ,检察统计工作在检察事业中的作用也愈来愈重要,基层检察院要做好检察统计工作,提高检察统计人员的基础业务素质十分必要 ,笔者结合自身从事基层检察统计工作的实践,认为基层检察统计人员做好检察统计工作应当具备以下五方面基本要求。 一、要有统计工作的基础知识 。检察统计工作既然是检察机关的统计工作,就需要统计人员具备基本的统计基础知识。早期的检察统计TJBB系统 ,没有案卡的录入,只有手工填写录入检察统计报表数据,填写不认真时经常出现报表审核关系不平衡的情况,这时统计人员要针对报表系统审核提示的错误内容 ,根据报表的表内、表间计算关系进行人工检查审核,最终找出错误,修改错误数据 ,直至报表审核为平表。现在的新版检察统计软件,只填写录入案件登记卡,软件根据录入的案件登记卡内容自动生成统计报表数据 ,然后对生成的报表数据进行自动审核查找差错,审核中出经常出现个别报表数据的表内 、表间关系不平衡情况,这时也需要依据错误提示和报表的表内、表间计算关系式人工进行核查 ,不担要找出具体检察统计报表中的错误之处,也且要依据报表的错误之处,找出对应案件登记卡中的错误之处修改案件登记卡错误项目 ,再重新生成检察统计报表,直至报表审核为平表 。所以,这就要求我们的检察统计人员应该具备基础的统计知识,掌握统计报表的表内、表间审核关系 ,合计行 、列项与分项的行、列的计算关系式,报表与报表之间的平衡关系式,这对核查个别审核不平衡的检察统计报表十分重要。同时 ,检察统计人员还要撰写检察统计分析报告,在统计分析报告中需要应用到统计知识中的同比上升、下降百分比的计算式等统计基础知识,熟悉统计知识将为撰写统计分析报告打好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要有计算机基础知识 。随着检察统计工作的计算机应用技术日益发展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统计人员,应当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对于基本的计算机重装操作系统 、安装检察统计软件、备份和恢复检察统计数据、升级检察统计软件等基础的计算机操作知识 ,应该做到熟练操作得心应手。我们在检察统计工作中,会遇到更换新计算机需要重新安装电脑操作系统,或者原来的电脑操作系统崩溃 ,需要重新安装计算机操作系统和检察统计软件,这时就要统计人员自己动手安装电脑操作系统,重新安装检察统计软件,再用安装的检察统计软件和检察统计备份数据恢复检察统计数据 ,最终保证检察统计软件和以前的统计数据恢复如初,保证检察统计工作顺利应用。检察人员能熟悉掌握计算机的基础知识,就不用找检察技术人员 ,自已动手就解决问题了,况且有时遇到检察技术人员对于检察统计软件的安装 、备份和恢复数据不熟悉时,上述重新安装检察统计软件和恢复统计数据工作中也会经常出现不到位的情况 ,以免影响检察统计工作正常进行。 三、要熟悉检察业务知识 。对于检察统计中的案件登记卡和检察统计报表中的各项内容,都是对检察办案工作的业务数字的具体反映,做为一名检察统计人员就要熟悉检察机关各项业务工作知识 ,对于反贪、反渎 、侦查监督、公诉、监所 、民行、控申、职务犯罪预防等检察业务知识都应当熟悉了解,对应熟悉各个业务科室对应的案件登记卡和统计报表内容,这样就不会在反贪案件的罪名中填写非反贪案件的罪名 ,在填写判决生效日期时知道判决日期和判决生效日期的时间关系等等,不会在填写案件登记卡中犯常识性的错误,甚至可以对业务科室填写的案件登记卡中存在的基本错误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 ,将检察统计差错在初始阶段纠正。同时,熟悉检察业务对于提供统计查询服务工作也大有益处,比如为本院各业务科室以及其他政法部门查询某一时间段内检察业务数据时 ,可以根据对方的需要熟练的查询到具体的检察统计报表数据,不至于出现不知道从哪里查询数据的情况。 四 、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检察统计工作是一项工作量大艰苦的工作,在案件登记卡的填写过程中 ,要求我们要做到每张案件登记卡的每项必填内容都要认真细致的填写,做到准确不遗漏,填写案件登记卡过程中根据案件登记卡的每项内容要查询办案的大量资料做大量的工作 ,要花费很多时间和很大精力完成一张案件登记卡的准确上报工作。院综合统计员在收集本院各业务科室本月所有案件登记卡后,要完成所有案件登记卡所有填写内容的电脑录入工作,小到每个案件登记卡中的嫌疑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大到案情摘要、审查逮捕意见书 、起诉决定书内容都要录入电脑中,在案件登记卡录入完成后,要对自动生成的统计报表进行审核,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错误提示 ,要根据报表计算关系式找出案件登记卡中填写错误项进行更改,再重新生成报表重新审核报表,直至报表当月审核为平表。报表的审核不但要当月审核为平表 ,还有保证当年报表元月至当月的多月累计审核为平表,多月累计审核报表不平时,查找难度更大 ,更需要熟练报表表内平衡关系式和案件登记卡对应关系,最终找出案件登记卡填写错误进行修改,重新上报 。最后 ,还要对对当月所有业务部门生成的统计报表数据进行人工核对,检查各业务部门当月受理案件数、审结案件数、未结积存案件数与各业务部门填报的案件登记卡数据要相一致,并且要针对本业务部门检察业务考核重点项内容在填写案件登记卡中要严格把关不遗漏 、不错报。最终才能生成案件登记卡和统计报表上报电子文档 ,从检察内网上报上级检察院。对于上级院审核后查出的统计错误项,还需要院综合统计人员根据上级审核错误提示,自己找出统计报表错误项和对应的案件登记卡错误项进行修改更正,再重新生成统计报表重新审核 ,重新上报上级检察院 。以上的检察统计工作繁琐、工作量大,并且要在每月月底必须及时完成上报上级检察院,时间紧任务量大 ,况且基层检察统计人员都不是专职检察统计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工作任务更大 ,所以在每月月底院综合统计员要督促各业务部门及时填写案件登记卡,要及时完成大量案件登记卡的电脑数据录入工作,要对生成的统计报表进行检查审核修改差错 ,按时将当月统计数据上报上级检察院,这样院综合统计员经常在每月月底牺牲节假日加班加点完成统计工作任务,默默无闻任劳任怨 ,在自己平凡的不起眼的工作岗位上无私奉献,需要有极大的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五、要有细致的工作态度。检察统计工作不是简单的填写案件登记卡,录入案件登记卡,生成统计报表这样简单的机械性工作 ,它是一项细致检察工作,要求我们有一个细致的工作态度 。在填写和录入案件登记卡时,我们要对案件登记卡中每一项内容按照统计工作要求进行认真填写 ,例如嫌疑人的住址必须填写某省某市某县某镇某村的全称,不能简单的填写简称,这样都会造成统计报表的审核差错 ,使统计工作重复返工浪费时间和人力。在公诉案件登记卡中对于累犯的填写要谨慎,因为当填写累犯后,公诉案卡中的判决结果项中就不能填写为缓刑判决 ,这都是一一关联的关系,都需要我们有细致的工作态度。在反贪案件登记卡中填写嫌疑人身份时,当嫌疑人为村干部时其身份必须填写为其他依法从事公务人员 ,不能填写为农民。只有具备细致的工作态度才能保证少出现不出现报表审核后不平的情况发生 。有时由于统计人员一个很小的失误,比如在填写一张公诉案卡结案数据时用鼠标无意间错点了原来“是否为纠正漏捕的犯罪嫌疑人 ”是否项的内容,就会造成当月报表多月累计审核不平的情况发生,使统计人员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查找和修改报表多月累计审核不平问题。所以 ,我们的检察统计人员需要有细致的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才能保证检察统计工作的准确性。 笔者认为作为一名基层检察统计人员必须具备以上五点必须的要求,才能胜任基层检察统计工作 ,才能做好基层检察统计工作,以上是笔者结合自身多年来的基层检察统计工作经历,总结出的基层检察统计人员一些必须具备的工作要求 ,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仁多加指正,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 ,本人将虚心接受,认真学习力求上进,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做好检察统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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