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科普有关“试论述公司僵局及其救济 。 ”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试论述公司僵局及其救济。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 ,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答案:(1) 公司僵局的概念。公司僵局是指因公司股东间或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在公司内部决策和经营管理机制运行过程当中出现一种瘫痪的状态,即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因股东或董事之间的相互对抗而无法有效召集 ,或在会议上无法对公司的任何事项通过任何有效决议,公司的运行陷入僵局 。公司僵局形成原因在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所实行的多数表决制度。
(2) 公司僵局的危害。公司僵局无论对公司还是股东甚至对社会公众的利益,都构成严重的损害 。公司作为市场主体 ,陷入半死不活的僵局状态,其自身经营行为能力和偿债责任能力持续减弱,势必对市场活力和市场交易安全与效率构成冲击。公司僵局不仅危害公司本身和股东利益 ,并且导致公司外部诸多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受阻、公司债务的大量堆积,极易引发关联企业的连锁反应,甚至引发公司员工的群体性矛盾 ,从而对市场乃至社会稳定产生震荡。
(3) 公司僵局的救济 。公司僵局的打破和救济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①建立强制股东相互转让或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制度。在发生公司僵局时,允许股东之间就解决公司僵局达成协议;无法达成协议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可以通过判决强令一方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对方,或者异议股东有权要求对方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从而让一方股东退出公司,以达到解决僵局的目的。②赋予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当公司内部发生纠纷而公司管理层行使不力时 ,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③股东向法院申请强制公司解散。公司一经判决解散,待清算后公司终止,再无僵局的可能 。强制解散事关公司“生死” ,在行使该项权利时,应当防止公司僵局条款被滥用,规定“用尽救济原则” ,并规定只有持股达到一定时间和一定比例的股东,才可申请公司强制解散。
(4) 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公司法》第183条是关于公司强制解散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关于“试论述公司僵局及其救济 。 ”这个话题的介绍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本文来自作者[闾彬]投稿,不代表佳连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ljlhy.cn/cshi/202507-1188.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佳连号的签约作者“闾彬”!
希望本篇文章《试论述公司僵局及其救济。》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佳连号]内容主要涵盖:国足,欧洲杯,世界杯,篮球,欧冠,亚冠,英超,足球,综合体育
本文概览:网上科普有关“试论述公司僵局及其救济。”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试论述公司僵局及其救济。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